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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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66,3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安岳县石羊镇强镇赋能试点镇农业产业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补遗书01号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项目要求,对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近 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近 3(0-5)年在建或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对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进行更正业绩最低要求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建或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万元的国内新建、改建或扩建公路工程类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对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业绩要求评分处更正为: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建或完成一个公路相关工程类似业绩得2.5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2.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注:类似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 对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的备注中的“2.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进行更正为: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应附资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截止时间更正为: 招标文件下载结束时间:2025-10-30 09:00:00 投标截止时问:2025-10-30 09:00:00 投标保证金递交载止时问:2025-10-30 09:00:00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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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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