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BRW-2025-010718
项目名称: 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发布日期:
联系人: 董涛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00 00 00 00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准东分公司承建的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一分部
,由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消防专业分包询比价招标。
一、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告时间为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报名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
1. 资质要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2.业绩要求
近三年业绩不少于三份;招商引资企业、十一师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要求
1.此次招标必须缴纳2000元整(大写金额: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要求必须打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 号:************2073
开 户 行:******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需备注:芨芨湖租赁住房项目******消防工程-XX班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无分公司认领的,保证金一律不退换,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3.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3.1投标的劳务作业队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3.2投标的劳务作业队有非法围标、串标行为的。
3.3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3.4中标的劳务作业队中标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3.5中标的劳务作业队中标后对中标结果反悔或放弃施工的。
5.履约保证金要求
1.******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缴纳(详细信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四、投标与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五、联系人:董涛 联系电话:******
新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