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水利水电 > >

大石桥市2025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石桥市2025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7-28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大石桥市2025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28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2025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82-00311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2025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说明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58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直有******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巩固提升我市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能力,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达到100%, 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基本得到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精准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积极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和污染调控示范区,总结适宜于本地的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加快探索并推进适宜本地的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模式和补贴机制。

三、指导思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改善土壤环境质******居环境安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促进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四、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监测方案

监测内容包括增加新增耕地单元、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优先保护Ⅰ2耕地(26个地块)跟踪监测内容。参照《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NY/T4691-202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5-2025)等技术文件,编制土壤、农产品监测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优先保护Ⅰ2耕地26块,安全利用类耕地1块,新增耕地518块。

2、农产品、土壤样品采集及处理

(1)优先保护Ⅰ2耕地跟踪监测:优先保护Ⅰ2耕地26块,农产品和土壤采样点数量各130个(26*5)。

(2)新增耕地单元监测:农产品和土壤采样点数量各2590个(518*5)。

3、农产品、土壤样品检测

(1)优先保护Ⅰ2耕地跟踪监测:检测因子主要为镉、汞、砷、铅、铬5种重金属,出具检测报告。土壤样品和农产品样品数量各26个。

(2)新增耕地单元监测:检测因子主要为镉、汞、砷、铅、铬5种重金属,出具检测报告。土壤样品和农产品样品数量各518个。

4、新增耕地质量评估

根据检测结果,编制2025年新增耕地土壤质量评估报告,评估项目包括镉(Cd)、汞(Hg)、砷(As)、铅(Pd)、铬(Cr)。

5、安全利用类耕地

(1)根据2023年质量划分动态调整结果,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45.61亩,收集资料,分析土壤肥力数据,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

(2)根据检测结果,编制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报告,评估项目包括镉(Cd)、汞(Hg)、砷(As)、铅(Pd)、铬(Cr)。

(3)对受污染耕地农作物进行无人机喷施安全利用措施,耕地面积45.61亩,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台账。

(4)农产品样品和土壤样品采集和检测:不同种植区域样品采集及检测,农产品样品数量和土壤样品数量各1个,农产品和土壤采样点数量5个(1*5)。

6、专家评审

组织相关专家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二)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南路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莉莉、金羽 电  话:0417-******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