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海市佳豪眼镜厂(普通合伙)年产680万副塑料眼镜、1000万副塑料脚套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临海市佳豪眼镜厂(普通合伙)年产680万副塑料眼镜、1000万副塑料脚套技改项目(先行)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临海市佳豪眼镜厂(普通合伙)年产680万副塑料眼镜、1000万副塑料脚套技改项目(先行)
建设单位:临海市佳豪眼镜厂(普通合伙)
建设地点:临海市杜桥镇南洋五路8号3号楼一层西侧、二层;
建设规模:项目分阶段实施,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400万副塑料眼镜、610万副塑料脚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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