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仁城·澜峰”项目BQ32-01地块UHPC
外墙板工程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书(编号001)
至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资质条件修改如下: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 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仅负责UHPC装饰板的供应商除外)。 |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 2025 年 6 月 5 日 09 时 00 分”修改为“ 2025 年 6 月 19日 09 时 00 分”。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是受联合体投标,t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第(5)小条修改如下: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仅负责UHPC装饰板的供应商除外); |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条定标规则第3条拟派团队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满分6分)修改如下: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3.1项目经理(满分3分):具备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建筑施工或建筑装饰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建筑施工或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 技术负责人(满分3分):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资格证书且具备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建筑施工或建筑装饰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资格证书且具备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建筑施工或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注:需提供人员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 3.1项目经理(满分3分):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 3.2技术负责人(满分3分):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 注:需提供人员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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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改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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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