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组织的棠玥和境项目案场物业服务,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条投标保证金和第17条履约担保,现变更如下:
16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 ******有限公司 ******银行青岛劲松七路支行 账 号:详见平台系统生成的虚拟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保证金的递交。保证金递交完成后,请在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菜单下查看保证金审核状态。若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则表示保证金审核通过。若显示状态为审核中或者审核不通过,请尽快咨询财务人员。 |
17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