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活动项目招商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4-02
采购合同编号:晃财采计******3
采购人(全称):******办公室 (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活动项目招商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活动项目招商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457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肆万伍仟柒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新晃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活动项目招商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项 | 4457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自2025年3月21日 ,完成日期:2025年5月20日,总日历天数:60天。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自沙湾路融科香山小区26栋1单元 102。
四、******银行付款(活动费用在活动结束以后 60 天内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提请仲裁 ( )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3月21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 3月 21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白沙湾路融科檀香山小区26栋1单元102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办公室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涛 法定代表人: 杨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周倩
电 话: / 电 话:******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以北、东一线以西时代星城5栋101
******银行:******银行长沙市马王堆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