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莲都区老竹镇榴溪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邀请发包公告
招标编号:LDXE[2025]039号
1.招标条件
2025年莲都区老竹镇榴溪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已经莲政函〔2025〕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企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 ,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恢复总面积5.3454公顷(80.18亩),新增耕地(水田)面积5.3454公顷(80.1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内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及道路工程等。建设地点:位于莲都区老竹镇榴溪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2.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 。
4.招投标方式。
4.1 邀请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书面不记名索取:2025年7月29 日起在******有限公司不记名索取。联系人:沈诗玲,联系电话: 0578-******、******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6日16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莲都区丽人木业大楼4楼(莲都区人民路649号)]。请各投标单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视为放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莲都区老竹镇镇前街127号
联 系 人:叶优丽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一楼
联 系 人:应芳芳、沈诗玲、雷招华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电话:******
邀请书发布时间:2025年7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