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异地新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十一)(无影灯及吊塔吊灯等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11STG******1
******医院异地新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十一)(无影灯及吊塔吊灯等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无影灯及吊塔吊灯等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吊塔 |
27(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566,000.00 |
- |
1-2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吊桥+吊塔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1-3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简易无影灯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4,000.00 |
- |
1-4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无影灯 |
2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94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②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影灯及吊塔吊灯等设备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影灯及吊塔吊灯等设备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采购标的“简易无影灯”、“无影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唱标结果签名。供应商如需派员到开标现场,亦可委托代表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到现场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凭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街道西环西路1号
联系方式: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42,020-******-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胡先生、黄先生
电话:020-******-842,020-******-821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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