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某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和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的,一个0.5分,共计3分;各专业负责人若具有正高级职称和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的,一个1分,共计3分(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最高得6分。
现更正为:
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和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的,一个得0.5分;各专业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和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的,一个得1分。(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最高得6分。
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按本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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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