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lagc202507-004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答疑: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现修改为:“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3 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招标文件中除明确要求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外,其他项目团队组成人员是否需要岗位证书,同时拟派往本项目的团队组成人员中部分为已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参保证明,请问是否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证明代替参保证明?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中“其他主要人员资历”评审内容及评审因素,相应分值调整到“投标报价得分”评分项中。
3、招标文件第46页“评分标准表”中“其他主要人员资历”拟派项目团队每有一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是否限制特定专业?拟派项目团队是否包含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 招标文件第十一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的第七条“其他要求”说明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聘用合同、意外险缴纳材料可满足要求,拟派项目团队中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聘用合同、意外险缴纳材料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
回复:详见回复2。
4、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中“项目经理业绩”评审内容及评审因素,相应分值调整到“投标报价得分”评分项中。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中: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 |
75分 |
(1)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1; (2)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F+偏差率* 100* E2。 本招标项目E1= 1 ;E2= 0.5 。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当投标报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
现修改为: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 |
87.5分 |
(1)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F+偏差率*100* E2。 本招标项目E1= 1 ;E2= 0.5 。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当投标报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一款情形时,对于小微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3%—5%)作为其价格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情形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人,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 %(1%—2%)作为其价格分。 |
6、因本项目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有所变动,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农村局
地 址:来安县政务中心6楼
联 系 人:汤雷鸣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张芮
联系方式:******、******、******
日期: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