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有限公司搬迁重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项目(年屠宰4万头)”作出以下公示:
******有限公司搬迁重建******有限公司搬迁重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项目(年屠宰4万头)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8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5年4月9日-2025年7月9日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