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商业服务 > 监理 >

利津县挑河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利津县挑河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7-28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利津县挑河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津县挑河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已经利行审投发【2024】5号文件批准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利津县挑河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项目编号:E************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红线范围面积约1450亩,治理河流长度6.3km。主要建设水质净化型河滩湿地27000m?,河流缓冲带12.6km,强化型生态拦截沟1000m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

建设地点:利津县挑河(付窝村-S315省道段)、入挑河农田支渠。

计划投资:本项目总投资额约3219.61万元

其中: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计划投资:3191.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153.66万元,设计费约37.95万元)。工程监理标段计划投资28.00万元。

计划工期:3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EPC)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EPC)标段:项目规划范围内包括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绿化养护及保修等工作,对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监理标段:本项目全部投资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参与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投标时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证书。

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1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参与监理标段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需提供拟派项目总监自2025年1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监理中标单位必须结合项目情况,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配备监理人员。

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0日自行登录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具体流程:

1、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方式: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利津县)、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凤凰大道158号319室

联 系 人:尚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3、监督单位: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监督电话:0546-******

******有限公司)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