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枝江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主体自愿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局党组研究决定的遴选程序,确定枝江市绿景鑫水稻专业合作社等3家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8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枝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反馈,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曾泉,******。
联系地址:枝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民主大道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