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30日,文安县顺胜静电喷涂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验收报告、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国营小务农场,占地面积3333m2,总建筑面积2300m2******办公室、库房及危废间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加工200万件五金制品。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3月28日,文安县顺胜静电喷涂厂年加工300万件五金制品(静电喷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审批,批复文号为文环表【2024】007号。2024年9月7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取得登记回执,登记号:******MA083NL66X001P。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09月07日至2029年09月06日止。
3、验收范围
本次是对已建成的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为阶段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1、废气
①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室密闭收集后经2套脉冲布袋除尘+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经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用于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加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塑粉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滤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检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处理设施运行稳定。
1、废气
经检测,固化烘干工序排气筒P1、P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炉窑排放限值要求、国家生态环境部《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标准限值和《廊坊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廊环(2020)29号)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不满足要求,加测车间排口,1#车间、2#车间排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288-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和4类标准。
3、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维护环保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