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行动计划三州巡回医疗服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更正。更正内容: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更正修改如下:
1、删除:血液分析仪(五分类):1.24 尺寸重量:主机尺寸:570×560×700mm(±5mm),重量:≤65Kg。
2、删除:经皮黄疸仪:1.9尺寸:长175mm×宽68mm×高26mm(±5mm)。
3、删除:POCT快检设备:1.1 检测技术:具备生物芯片、智能微流控、荧光微球和纳米磁颗粒,基于巨磁电阻生物传感器,利用夹心免疫反应原理对磁信号进行检测。
4、原POCT快检设备技术参数:1.4 检测速度:如NT-proBNP/cTnI两项联合检测可在:≥15分钟内完成;
更正修改为:1.4 检测速度:如NT-proBNP/cTnI两项联合检测可在:≤15分钟内完成。
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更正修改如下:
原技术要求: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67分;
2、带“▲”的参数(共计14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其它参数(非★、▲参数,共计156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25分;扣完为止,但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更正修改为: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66.25分;
2、带“▲”的参数(共计14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其它参数(非★、▲参数,共计153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25分;扣完为止,但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原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核心产品(便携式彩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3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内容与核心产品(便携式彩超)不一致的不得分。
更正修改为:
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核心产品(便携式彩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75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内容与核心产品(便携式彩超)不一致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编号:************1523。
******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榆林新区情歌路3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七号新疆大厦办公楼8层;分支机构: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武侯吾悦广场3座1319号
联系方式:******转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新武
电话:******转8007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