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拟于近期报废一批固定资产,现予以公开询比。
一、处置物品
已达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询比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比资料中证照类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处置报废资产服务相似资质工作经验或荔湾区属企业的投标人优先考虑。
三、公告期:2025年5月23日至5月30日
四、投标时间、地点、形式
(一)投标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5月30日18时截止。
******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荔湾区玉兰路3号603室) 邮政编码:510000。
(三)投标要求:投标之前,须到我单位现场实地查看待报废固定资产情况后方可投标,对环卫站和消毒站的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分别报价,报价包含全部费用折抵后的最终费用,我单位不再另行支付搬运费、人工费、处置费等费用。投标形式为密封提交,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可邮寄提交,也可现场报名,邮寄提交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2025年5月23日至5月30日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特此公告。
******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东沙街除四害消毒站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