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