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副塑料眼镜、3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副塑料眼镜、3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先行)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副塑料眼镜、3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先行)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海市杜桥镇东海第二大道33号(益广眼镜1号车间东侧)
建设规模:审批规模为年产260万副塑料眼镜、30万副金属眼镜,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130万副塑料眼镜;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琼涛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