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明高新区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金航道(外环调整路-机场大道)等七条道路道路工程基坑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6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C-2025-0402 项目名称: 华明高新区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金航道(外环调整路-机场大道)等七条道路道路工程基坑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5.6万元 最高限价:365.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2点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7.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副本;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议,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8.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到 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606室
******************银行天津河北支行 结算号:6840 行号:******5568。文件费电汇后,******,包括: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人。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景湖苑13号楼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七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杨
电 话:022-******
华明高新区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金航道(外环调整路-机场大道)等七条道路道路工程基坑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6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C-2025-0402 项目名称: 华明高新区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金航道(外环调整路-机场大道)等七条道路道路工程基坑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5.6万元 最高限价:365.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365.6 | 365.6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华明高新区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金航道(外环调整路-机场大道)等七条道路施工,根据规范、图纸及住建委相关要求本项目需建设单位委托基坑监测单位完成本项目支护桩桩顶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及基坑外地下水位变化等监测工作事项。项目基坑监测水平垂直点位双向布置,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本项目水平点位约为872个左右,沉降及竖向点位约为3120个左右,观测频次约为25次左右。 |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