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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粮油副食品定点供应商库项目+竞争谈判-公开招标公告

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粮油副食品定点供应商库项目+竞争谈判-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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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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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粮油副食品定点供应商库项目

竞争谈判公告

 

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粮油副食品定点供应商库项目采购人为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竞争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粮油副食品定点供应商库项目;

1.2采购编号:PROJ******021332;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粮油副食品定点供应商库项目,入库3家供货单位。

2.2预算金额:40万元(含税)/年。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采购范围: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职工食堂日常所需的生鲜蔬菜类、肉蛋奶类、干货调料类、米面油类、水果等食材及零星食堂用品(锅碗瓢盆等后厨用具、餐巾纸、清洁用品等)的供应、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7服务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2.8供应商数量要求:响应供应商不足4家不开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件)。

3.1.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7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7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2供应商没有在重大违法犯罪(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经营者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本项目不得转包。

四、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竞争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07月31日—2025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谈判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请各供应商将符合“4.4获取谈判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参与项目名称获取谈判文件资料。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查阅资料后按照供应商电子邮件内容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与供应商联系并通知谈判文件缴费事宜。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并缴纳谈判文件费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谈判文件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4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供应商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谈判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以谈判小组审核结果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启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开标室。

六、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七、本次竞争谈判文件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

  ******办事处三环路与宁西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先生

  话:******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806室 

联系人:何女士   王女士

  话:0371–******  ******

电子邮件:hnzbj5@126.com

监督部门:潢川县烟草专卖局党建科

监督电话:******

后附附件:书面承诺

 

日期:2025年07月30日


附件格式:

书面承诺

 

1.我方近三年(2022年7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2022年7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不在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非联合体投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情况。

7.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8.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选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9.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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