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04月至2025年0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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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柞水县2025年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根据国省相关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已命名地区实行日常监管,每年度开展评估工作。乙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协助甲方开展2025年相关工作工作,并更新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年度档案资料;主要功能或目标:(1)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开展柞水县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动态管理自查工作;围绕建设指标涉及的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五大领域,以及参考性指标,综合分析柞水县2024年各项建设指标达标情况、总体改善情况等;依据《柞水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25年)》,开展柞水县2024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工作; (2)参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第二十条所列情形整改情况、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长效保障机制建设情况,评估柞水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情况;在“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依托柞水县2024年度“两山”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协助柞水县持续推进“两山”转化创新实践、加强“两山”转化路径及长效机制的创新探索,总结凝练和推广具有柞水地方特色的“两山”转化经验模式。探索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转化明显的“两山”案例,形成柞水县“两山”典型案例集; (3)协助组织两次生态文明专题培训 ;需满足的要求: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相关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已命名地区实行日常监管,每年度开展评估工作。乙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协助甲方开展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自评估及2025年相关工作工作,并更新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年度档案资料。 | 12.00 | 2025年05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