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吉首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吉发改发〔2025〕73号、吉住建批〔2025〕28号、吉发改发〔2025〕84号,建设单位为******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为10019.2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吉首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位于吉首市城区峒河-万溶江沿线;
1.2.3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吉首市城区峒河-万溶江沿线新建DN150~DN800污水管23.641km,DN400压力管0.045km,de110压力管0.1km,1000m3/d、5000m3/d一体化污水泵站各1座,暗涵清淤7000m3,暗涵修复2.8km,新建排水箱涵0.23km及检查井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清单);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吉首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为:1.4.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2)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造价预算编制、技术交底等);(3)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4)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等配合工作;(5)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设计工作;1.4.2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已采购设备和其它设备除外)、设备安装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1.4.3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安装工程;(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3)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施工工作;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管理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5.3 采购质量标准:采购部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并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 号令及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 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4月1日起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 )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 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 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 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办公室,电话******。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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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吉首市乾州市政府大楼A栋114室;
联 系 人:张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
联 系 人:宋传生(项目负责人)、左人胜、金清源;
电 话:07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