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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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527,43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龙县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防沙治沙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2.其他修改为: /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修改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号第二十二条、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等文件规定执行。 4、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04月01日10时00分”延长至“2025年04月24日10时00分。 5、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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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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