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火葬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507FJ-******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信陵镇黄家湾 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25亩,拟实施主要内容为:新建火化区、遗体处置区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配套完善设备购置、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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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25亩,拟实施主要内容为:新建火化区、遗体处置区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配套完善设备购置、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1 合同估算价:******.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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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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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本项目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因拖欠劳******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无失信或不良记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检测设******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见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cn/bdweb/通知公告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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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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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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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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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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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3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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