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及补遗(1)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作如下答疑及补遗:
一、答疑
质疑1:招标文件明确提出项目总负责人不能兼任,请问其他专业负责人或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
回复: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其他拟派主要人员均不可兼任。
质疑2:联合体投标的,两家单位同时承担勘察工作是否满足要求;其中勘察牵头单位提供相应的勘察资质、勘察业绩、勘察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中勘察、测量、岩土专业人员是否满足要求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和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相应人员”,是否要求承担了勘察工作的任一家勘察单位提供相应勘察、测量、岩土人员即可;
6、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2)拟派总项目负责人资历中“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得2分”,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回复:1、联合体投标的,可以共同承担勘察工作,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2、任意一家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即可。
3、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联合体投标的,两家单位同时承担勘察工作是否满足要求;其中勘察牵头单位提供相应的勘察资质、勘察业绩、勘察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中勘察、测量、岩土专业人员是否满足要求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和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相应人员”,是否要求承担了勘察工作的任一家勘察单位提供相应勘察、测量、岩土人员即可;
6、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2)拟派总项目负责人资历中“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得2分”,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回复:详见质疑2回复。
质疑4: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如联合体投标单位包含两家设计单位,两家设计单位分别具备联合体分工中对应部分的设计资质,联合体单位共同具备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的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1.3勘察业绩材料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勘察项目一般没有初步设计批复,应取消该资料要求,建议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1.3勘察业绩材料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中勘察单位提供相应的业绩。若负责勘察的单位不止一家,是否要求其中任一家承担了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勘察业绩即可。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5.2,关于勘察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若负责勘察的单位不止一家,是否要求其中任一家承担了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勘察负责人即可;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和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相应人员”,是否要求承担了勘察工作的任一家勘察单位提供相应勘察、测量、岩土人员即可;
6、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2)拟派总项目负责人资历中“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得2分”,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回复:1、联合体投标的,可以共同承担设计工作,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2、详见补遗。
3、详见质疑2第2条回复。
4、详见质疑2第2条回复。
5、详见质疑2第2条回复。
6、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5: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如联合体投标单位包含两家设计单位,两家设计单位分别具备联合体分工中对应部分的设计资质,联合体单位共同具备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的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1.3勘察业绩材料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勘察项目一般没有初步设计批复,应取消该资料要求,建议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1.3勘察业绩材料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中勘察单位提供相应的业绩。若负责勘察的单位不止一家,是否要求其中任一家承担了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勘察业绩即可。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5.2,关于勘察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若负责勘察的单位不止一家,是否要求其中任一家承担了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勘察负责人即可;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和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相应人员”,是否要求承担了勘察工作的任一家勘察单位提供相应勘察、测量、岩土人员即可;
6、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2)拟派总项目负责人资历中“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得2分”,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回复:详见质疑4回复。
质疑6:根据本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以及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资质条件设置有误。本次招标工作不包含岩土工程设计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作内容,却设置了岩土工程专项资质,很明显资质设置过高。建议将勘察资质修改为:“(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回复:详见补遗。
质疑7:根据本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以及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资质条件设置有误。本次招标工作不包含岩土工程设计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作内容,却设置了岩土工程专项资质,很明显资质设置过高。建议将勘察资质修改为:“(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
回复:详见补遗。
质疑8:新点软件电子版(etbp)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 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投标文件制作应该以 etbp 格式为准 还是以 PDF 格式为准?
回复: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9: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 PDF 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10:******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即可,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部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1:招标人好!招标内容中多个项目已经招完标了,你们又包装在一起再次招标?是什么情况?
回复:本次招标未测算已完成招标项目的勘察及设计费用,具体实施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的要求为准。
质疑12:江津区供水保障工程招标范围里部分子项已完成公招,确定了中标人。请问本次招标内容是否应将已完成招标的子项去除,避免重复招标。
回复:详见质疑11回复。
质疑13:1.公司有限高被执行,金融牌照过期,有限高被执行,******有限公司。
回复: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若保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即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同时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已明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质疑14:*********有限公司......
回复:此质疑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
质疑15:*********有限公司....检验....
回复:此质疑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
二、补遗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业绩要求 3.1勘察业绩要求中涉及“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均调整为“初步设计批复或勘察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
2、招标文件 投标人勘察资质调整为:“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答疑及补遗(1)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1)为准,本答疑及补遗(1)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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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