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HNXZ-2022-ZZ-RKZB-0171-49
三、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要求及说明”中“二、服务内容”的“2、对招标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招标人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在4小时(紧急事务应在2小时)内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并提供每周不少于1天坐班服务。”现修改为:“2、对招标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招标人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在4小时(紧急事务应在2小时)内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并提供律师坐班服务,每周要在株洲市芦淞区坐班1个工作日;每月至少要到5县中的一个单位现场坐班。(顾问单位到市区及5县,不提供交通工具,差旅费自负,可提供午餐工作餐。)”。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样本”中“第五条 服务方式、相关承诺及评价”的“4.乙方每周提供 1天的律师坐班服务,现场办理合同审核等涉法事宜,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现场不得处理与甲方业务无关的法律事务”现修改为:“4.乙方提供律师坐班服务,现场办理合同审核等涉法事宜,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现场不得处理与甲方业务无关的法律事务。每周要在株洲市芦淞区坐班1个工作日;每月至少要到5县中的一个单位现场坐班。(顾问单位到市区及5县,不提供交通工具,差旅费自负,可提供午餐工作餐。)”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5年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部分同步变更,其它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1377号。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4楼;
联 系 人:吴安利、倪芳芳、田甜
电 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