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单户或组包进行公开处置。上述3户债权合计人民币162,805,394.43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14,871,517.19元,利息余额人民币47,933,877.24元(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5月20日)。具体情况如下:
******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的债权总额为157,648,734.82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为110,911,437.72元,欠息余额为46,737,297.1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5月20日),无垫付费用。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现该债权项目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F,企业工商登记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506室,企业成立于******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业务投资控股及管理,资产管理,企业兼并及经营,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销活动,国内贸易(上述项目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书),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已维持经营中。
3、担保情况
******居民。
抵押担保:高扬瑜名下位于厦门市同安区不动产权证号:闵(2020)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号:闵(2020)不动产权第******号两套共计317.12平方米办公房产。
******有限公司的2亿股股权。
4、资产亮点
该债权项目项下抵质押物具有较高变现价值,债权整体具备一定投资价值。
******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的债权总额为4,846,010.35元,债权本金余额为3,730,053.46元,欠息余额为1,115,956.89元(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5月20日),无垫付费用。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
该笔债权现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K,企业工商登记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中段牛顿国际A座******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苗木、花卉、农产品的研究、种植、销售及技术服务;畜牧养殖业;特种植物新品种、机械设备、实验室设备、打印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打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树木移植及养护;古树复壮技术服务;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园林绿化养护;植物花卉、肥料、生物有机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及销售。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以下3位保证人提供担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T,企业工商登记地址为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东路2号院商业2号楼5******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正常。
保证人2:张丹,女,住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现任债务人董事长。
保证人3:张茂,男,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其为债务人主要高管,2005年至今担任债务人总经理。
4、资产亮点
该债权项目保证人为地方政府控股的中小担保公司,具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的债权总额为310,649.25元,其中笔债权本金余额为230,026.01元,欠息余额为80,623.24元(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5月20日),无垫付费用。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
该债权项目现已递交起诉状,尚未进行诉讼开庭。
2、企业概况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L,企业工商登记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15号院1号楼11******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已停业。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以下保证人提供担保:
保证人:保证人余西海,男,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4、资产亮点
该债权项目具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对外公开处置。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侯先生、楚先生
联系电话: 0371-******、0371-******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 ******
通讯地址:郑州市红专路82号
邮政编码:4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