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报送的《涟源市龙山国家森林公园6、7、9、10号矿洞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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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417000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涟源市龙山国家森林公园6、7、9、10号矿洞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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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涟源市龙山国家森林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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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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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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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1822.30万元建设涟源市龙山国家森林公园6、7、9、10号矿洞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对6号、7号共3732.25m2废渣堆废渣(废渣量48171.39m3)进行清挖平整,渗滤液收集和导排,封场防渗,修建挡渣墙及截排洪沟,四周止水帷幕,表面生态恢复;对10号2340.38m2废渣堆废渣(废渣量6171.79m3)挖除后原址新建填埋场,进行底部边坡防渗后再回埋废渣,再封场防渗表层植被生态恢复。废渣堆配套地下水监测井及标识标牌。对6、7、10号废弃矿洞及1个风井采用混凝土封堵1m,矿洞内废水接入已有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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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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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涟源市龙山国家森林公园6、7、9、10号矿洞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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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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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
本项目属于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娄底市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要求。项目的实施,可实现对历史遗留废渣的安全处置,有效减少废渣对附近地表水和土壤的污染,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治理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有效管控;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治理时所带来的二次污染影响、生态影响及风险影响均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