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关于开展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组(DRG) 付费2.0版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开展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组(DRG) 付费2.0版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2-28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京医保中心发〔2025〕2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病组(DRG)2.0版分组方案落地工作,促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推进,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组(DRG)付费2.0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市相关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配合我市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DD19(人工听觉装置植入)病组暂不执行DRG付费,调整成按项目付费。

二、定点医疗机构可对异常入组病例(“0000”组或“QY”组)填报内容进行核实后再次上传结算清单或病案首页,变更前后信息留存备查;若再次上传后仍然不能正常入组的,“0000”组按 0.5 倍费率先行结算,“QY”组按所在主要诊断大类(MDC)最低权重组标准先行结算。根据专家核查结果分类给予除外支付:对于因分组方案不合理产生的异常入组病例,据实支付;对于因定点医疗机构填报错误产生的异常入组病例,按照专家核查结果正确填写重新入组支付,同时将异常入组病例情况纳入总额预算(BJ-GBI)质量评价考核工作中,与定点医疗机构年终费用结算进行关联。

三、本通知自2025年3月3日(含)起执行。此前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8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