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居环境整治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居环境整治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概况:沈家店村二组赵家坡湾落******居民门前庭院整治,老村委会门前至四组段、新修高标沟渠旁共计1600米绿化建设,原四组变压器旁节点打造,318沿线建设4套成品垃圾分类亭,增设分类垃圾桶100个(含固定安装),318国道破损设施维修。(具体详见施工工程量清单)
4.最高限价:249961.71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工期:3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沿江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
3、方式: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8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枝江市七星台镇便民服务大厅3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枝江市七星台镇便民服务大厅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网站:枝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磋商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委托其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参加的,将提交磋商小组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七星台镇沈家店村三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沿江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峰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