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水平,全面落实《关于强化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的实施方案》(宁科资配字〔2023〕58号)及《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推荐2025年度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精神,按照《海原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2025年重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拟立项的13个2025年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
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科学技术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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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原县2025年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拟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