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城区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2024年以来,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问题。执法不文明、简单粗暴;不履行执法职责、拖延履行执法职责等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八)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方式
(一)电子邮箱或扫二维码举报。将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 (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城区司法局电子邮箱:******)
(二)来信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城区司法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灵源路277号,邮编号:530100)。
(三)来电举报。可致电0771-******反映问题线索,电话征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相关要求
(一)反映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倡导提供举报者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不得捏造事实或进行恶意举报。
(二)线索受理单位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保密。已由纪检监 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三)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止。
******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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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索征集范围
2024年以来,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问题。执法不文明、简单粗暴;不履行执法职责、拖延履行执法职责等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八)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方式
(一)电子邮箱或扫二维码举报。将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 (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城区司法局电子邮箱:******)
(二)来信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城区司法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灵源路277号,邮编号:530100)。
(三)来电举报。可致电0771-******反映问题线索,电话征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相关要求
(一)反映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倡导提供举报者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不得捏造事实或进行恶意举报。
(二)线索受理单位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保密。已由纪检监 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三)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止。
******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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