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林业局委托,******有限公司对平远县2025年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置能力提升项目森林火情早期处置物资采购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自行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现场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4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WH******5;
项目名称:平远县2025年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置能力提升项目森林火情早期处置物资采购;
最高限价:580,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询价方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包1项目预算及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风力灭火机 | 48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264000 | 264000 |
2 | 车载宣传音响设备 | 400套 | 详见询价文件 | 104000 | 104000 |
(采购包2项目预算及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消防背负式电动水箱 | 400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212000 | 212000 |
备注:
①采购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采购需求书。
②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二、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的,应当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的,应当提供2023年或2024******事务所出具的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响应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方式:自行前往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请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发售登记表》要求获取询价文件。
3.供应商获取了本询价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报价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报价人询价响应文件中的初步审查作出的结论为准。
4.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4月2日09时00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林业局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平城中路125号
联系方式: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姐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