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规定,受采购人委托,就“厦门市湖里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项目向市场开展需求调查,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清单、食材要求、项目服务方案、技术商务要求、意见建议等,作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参考材料。欢迎各市场主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交应征文件。
******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湖里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
三、预算金额:2700.00万元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信息:
采购包 |
采购包名称 |
食堂用餐人数(预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 |
1 |
湖里区行政中心大楼食堂 |
1200人 |
1350 |
三年 |
2 |
******服务中心食堂 |
800人 |
750 |
三年 |
3 |
湖里区公共卫生大楼食堂及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大楼食堂 |
600人 |
600 |
三年 |
(二)主要功能或目标:
本项目为湖里区机关食堂(含分食堂)供应粮油、肉制品、调味品、禽蛋类、水果蔬菜、水产品等主副食品。要求中标人从食材的采购、质量检验、报价、仓储、运输到验收等各个环节需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并且按采购人指定的配送时间、配送地点、食材品类完成供应及配送服务,据实结算。
(三)需满足的要求:
要求所提供的食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厦门市相关现行法规及行业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关检测检疫报告和上市凭证。
(四)采购标的品类:
序号 |
采购标的品类 |
1 |
蔬菜类 |
2 |
水果类 |
3 |
畜禽肉类 |
4 |
水产(海鲜)类 |
5 |
禽蛋类 |
6 |
干货类 |
7 |
冻品类 |
8 |
豆制品 |
9 |
调料类 |
10 |
杂粮类 |
11 |
食用油 |
12 |
乳制品 |
(五)供应食材一览表:
详见附件2:供应清单(品类以采购人实际采购为准)。
五、征集要求:
(一)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后续采购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项目服务方案建议:针对本项目实际需要的需求清单、食材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服务团队配置建议(如人员数量、岗位要求等)、服务交付标准、进度款项支付及结算建议、履约验收方案等有关内容;
3、对技术评分、商务评分部分提出的建议评分项及具体内容。
(二)各市场主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交应征文件,对于项目服务的技术标准应当满足至少三个服务供应商符合的要求,不得提供有失市场公允的倾向性内容。
(三)本次征集所收集的服务方案,将用于编制采购需求参考使用,采购人及咨询单位不向任何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应征文件及方案成果将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对本次征集的应征文件及方案成果进行筛选、综合优化,用于项目后续采购,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纠纷等内容请勿在应征文件中体现。在应征人递交了应征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
六、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7:30:0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应征文件的将被拒收。
递交方式:按照《应征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提供资料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将PDF文件、与PDF一致的word文件一同发送邮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PDF如多页须加盖骑缝章)。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吴先生
联系方式:******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