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四、信息来源
五、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
******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营运车辆保险服务(第二次)。 (三)项目概况:为比选人20辆新能源渣土车提供2025年度车辆保险及服务。 (四)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之后,中选人出具的全部车辆保险单期限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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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 | 元 | 计划工期 |
(一)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保险公司授权的市级及以上分公司(同一总公司的两个及以上的分支机构只能以一个申请人身份参加比选并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有效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认定材料,以上材料之一均可)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2022年1月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任一年度合同总金额不小于人民币30万元的新能源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提供有效的含合同金额的保单或车辆保险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相应年度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即可)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禁止或限制投标期内,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栏信息网页截图、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公示”截图,均未列入其中或无相关信息。提供截图时间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不含)前5日内(截图时间以电脑桌面系统时间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4-07 16:34起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10 17:00 |
******:18080/show?id=393&type=0 |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云娜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