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对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管理中心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惠州市龙门县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位于惠州市龙门县,项目总投资38952万元。工程治理范围包括增江龙门县城段、龙华镇段和麻榨镇段,总治理河长50.4公里,其中,龙门县城段17.5公里、龙华镇段30.4公里、麻榨镇段2.5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14.48公里,加固堤防1.72公里,新建护岸2.08公里:新建排涝站5座、水闸6座、排水涵(管)22座,重建排水涵5座。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四、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附件: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docx
******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