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华市金东区山河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 | 金华市金东区山河溪水库管理处 | 建设单位拟投资1860万元,实施金华市金东区山河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工程改造泵站3座;改造渠首工程2处;改造渠道19条,涉及渠道总长27.32km;改造渠系建筑物12处,其中5座改建(含渠首2座),新建支渠水闸7处;管理房修缮1处,建筑面积300m2;新建渠顶巡查道路8处,总长4.5km,路面宽度2-3m,采样砼路面;灌区标准化创建;完善灌区用水量测系统,配套15处流量监测点位(渠道12处+泵站3处,采用电磁流量计);新建灌区信息化系统,包括立体感知体系(用水量测、农情监测、视频监控)、自动化控制体系(闸门自动化及泵站自动化、广播预警)、数字化应用体系、支撑保障体系(调度中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陆生生态:①优化施工布置,合理规划工程占地,严格控制临时工程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②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限制作业带宽度,避免加剧植被造成破坏;③禁止随意堆土、处置表土,表土和回填堆场按照规范设置,做好边坡防护,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④临时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恢复植被,避免形成新的水土流失;⑤规范施工人员行为,加强保护植被和动植物多样性的生态教育等。 水生生态:①优化并规范施工方式,减少涉水工程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在枯水期施工,减少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②施工垃圾不得随意排入水体,施工材料堆场远离水源,各类材料堆场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③施工废水全部收集经各自预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公共厕所或租赁房屋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④施工区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泥沙因雨水冲刷进入水体;⑤施工期尽量避开鱼类产卵期繁殖期,减少施工对鱼类繁殖活动的影响;⑥加强环保宣传、管理和教育。 废气:①施工扬尘采取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挡、洒水、严密覆盖等防尘措施;②交通扬尘主要采用按规定统一篷布覆盖、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泥土清除、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及道路洒水等措施;③选用低能耗、******居民区进行加工生产;⑤淤泥定期喷洒除臭剂、及时外运。 废水:①砼拌合系统冲洗废水收集经中和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②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③地表径流水等收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④淤泥干化余水重新流入进水池,对外环境无影响;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公共厕所或租赁房屋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选取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居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 固废:①各施工场地开挖的土石方、清淤底泥、沉淀池污泥就近堆放在临时堆料场,就近利用,多余的直接外运处理;②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③隔油池浮油、废劳保用品需妥善收集,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④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加以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