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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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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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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问题************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按照《牡丹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第41项整改任务。

反馈共性问题第41项:部分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未正常运行,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各县(市)区垃圾分拣中心大量闲置,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现象比较突出,村头和道桥两侧尤为突出。

二、整改目标: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规范运行,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运、规范处置。

三、整改措施:①绥芬河市完成对镇、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行全面排查,制定详细的运维管护责任清单,组织巡查队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②对照农村生活垃圾“五有”标准进行排查整治,完善垃圾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5年4月24日,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议,2025年6月26日,市委召开11届103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上通过我市涉及的第三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项、第9项、第10项、第12项、第39项、第41项问题的集体审议,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将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落到实处,同意按程序进行销号。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市转运、市处理的治理体系已建立并安全、稳定、闭环、正常运行。绥芬河市下辖2个镇(绥芬河镇、阜宁镇),共13个行政村(绥芬河镇2个村,阜宁镇11个村),建成区域内共5个村(绥芬河镇2个村,阜宁镇3个)的生活垃圾由市环卫中心直接收集转运。阜宁镇另外8个村建有7个分拣中心(宽沟村、永胜村共用1个)。上半年,阜宁镇8个村产生329.44吨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经压缩后运至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卫生填埋处理。运维管护机制健全,分拣中心等设施设备全部投入使用。按照既定的收运路线和收运频次收集转运各村生活垃圾,确保无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现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五、验收情况:符合验收标准

六、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3日

******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撰稿:张艳凤

校对:林永春

一审:张艳凤

二审:林永春

三审:蒋明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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