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豫政采(2)******-1 | ******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法院。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相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2.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作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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