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7 21:15|******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7-28|项目监管地:英山县|【项目概况】
英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CG-******-0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4-2025-00120
3、项目名称:英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80(万元)
6、最高限价:980(万元)
7、采购需求:
英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4日,每天00:01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进入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进入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6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进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进入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下载磋商文件; (3)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梦丝家大道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梦丝家大道4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恒
电 话:******
相关下载招标公告文件_59185.pdf"}],"zbggAttachments":[],"zbggEdit":[],"ByDy":[],"ByLink":"******/ceinwz/Hyzq/HyWsdyMutilDetail.aspx?sgzbbm=YSCG-******-016&kind=buyi&g=be26aa02-aeed-4af7-8947-4a6d0d8b57f1","DyLink":"******/ceinwz/Hyzq/HyWsdyMutilDetail.aspx?sgzbbm=YSCG-******-016&kind=dayi&g=be26aa02-aeed-4af7-8947-4a6d0d8b57f1","jggsPdate":"2025-07-29T11:37:00","jggsKsDate":null,"jggsJsDate":null,"jggsContent":"英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9 11:37|******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英山县|一、项目编号
YSCG-******-01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4-2025-00120
三、项目名称
英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23 号楼 3 层 101
中标(成交)金额:977.19(万元)
综合评分法:94.6(分)
货物类 |
名称:秸秆粉碎机 品牌(如有):沃土 规格型号:/ 数量:1 单价:139200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叶茂,吴胜元,王力君,郭金东,黄斌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7-28
2、评审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5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照0-100万元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的收费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9.71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一毂清风系统中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梦丝家大道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梦丝家大道4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恒
电 话:******
相关下载结果公示-97014.pdf主要标的信息_******105651.pdf","jggsLink":"******/ceinwz/hyzq/hyzbjggszfcg.aspx?sgzbbm=YSCG-******-016&g=be26aa02-aeed-4af7-8947-4a6d0d8b57f1","jggs":[{"iSggcdjb_bd_id":3048,"ixh":1,"sBdmc":"英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bZbsb":false,"sZbsbyy":"","sJggsDownUrl":null,"sJggsFileName":"","jggsfjs":[]}],"jggsContentList":[{"ixh":1,"content":"英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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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4-2025-00120
三、项目名称
英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23 号楼 3 层 101
中标(成交)金额:977.19(万元)
综合评分法:94.6(分)
货物类 |
名称:秸秆粉碎机 品牌(如有):沃土 规格型号:/ 数量:1 单价:139200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叶茂,吴胜元,王力君,郭金东,黄斌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7-28
2、评审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5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照0-100万元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的收费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9.71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一毂清风系统中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梦丝家大道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梦丝家大道4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恒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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