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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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8日——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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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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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限公司年加工4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重新报批) |
绥阳镇木材加工园区北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建投资360万元,年生产沥青混凝土由原来的30000t提高到40000t。同时为扩建产能留出余量,建设单位预计将原审批项目中现有的1台2.0t/h生物质导热油炉拆除,新建1台3t/h生物质导热油炉。 |
本项目拆除现有的1台2.0t/h生物质导热油炉,新建1台3t/h生物质导热油炉。 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锅炉房,进行锅炉的拆除和安装等建设,不涉及大的土建施工。项目施工期拆除1台2.0t/h生物质导热油炉会产生粉尘、噪声和固体废物。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对拆除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导热油炉******居民造成影响。施工时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原有导热油炉拆除后进行新建导热油炉安装调试,根据设备规格、引燃性质和管道布局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安装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施工期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主要影响来自于运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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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宁市小绥芬河干流治理工程(二期) |
东宁市团结路169号 |
******水务局 |
******有限公司 |
本次治理工程主要为建设堤防2段,堤防总长度3.645km;设计护岸2段,护岸总长度1.83km;建设穿堤建筑物5座,其中重建4座排水涵,新建1座排水闸。建设排水沟1条,长度0.42km。 |
本项目建设施工阶段工程较为分散,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油废水处置的废油等。 1、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 (1)生活废水 ******居住人员,饮食全部外购,不设食堂,无食堂废水产生。施工期高峰期人数为150人,施工人员用水按6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9m3/d,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产生生活废水量为7.2m3/d,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等,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将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排入厂区自建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表4-1生活污水产生情况
(2)施工废水 主要来自施工机械的漏油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施工机械排污(油)废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等。根据《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和类比调查结果,施工场地车辆冲洗水平均约为0.08m3/辆·次。经初步估算工程施工车辆最多时为50台,每台车每天冲洗1次。施工废水产生情况见下表4-2。 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SS,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SS,直接排入河流将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废水均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表4-2施工废水产生情况
(3)基坑排水 堤防浆砌石挡土墙施工需修筑围堰,将产生基坑排水。基坑初期排水水质与河流水质基本相当,由降水、渗水等汇集的基坑水。根据其他水利工程的监测数据,基坑土石方开挖废水pH约为8,SS浓度在2000mg/L~3000mgL左右,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挖掘机开挖、车辆装卸、土方运输等过程,尤其在天气干燥、风速较大情况下,扬尘污染更为严重。 本评价采用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扬尘实测资料进行类比分析。1992年6月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四个市政工程(两个有围挡,两个无围挡,各设置一个上风向对照点)的扬尘情况进行了调查测定,测定时风速为2.4m/s,结果见下表。 表4-3 市政工程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由上表分析可知,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与程度相关结论如下: 无围挡的施工现场扬尘十分严重,扬尘污染范围在工地下风向250m内,被影响地区的颗粒物浓度为0.512~1.503mg/m3,是对照点的1.26~3.70倍。 有围挡的施工扬尘相对无围挡时有明显的改善,但仍较严重,扬尘污染范围在工地下风向150m之内,被影响地区的颗粒物浓度平均为0.421~1.042mg/m3,是对照点的1.08~2.49倍。 围挡对减少市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在相同条件下,可使被污染地区的TSP浓度减少约四分之一。 在有遮挡情况下,在下风向50m处颗粒物浓度完全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在200m处基本达到上风向对照点相同浓度。 根据以上类比分析,施工扬尘对施工下风向20m******居住区等产生不利影响。建议优化施工方法,减少扬尘。一般情况下,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降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可见每天洒水降尘,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在20~50m范围。因此,为控制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围挡、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大风天气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扬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显著减轻。 (2)施工机械、车辆燃油废气影响分析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所排放的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根据《工业交通环保概论(王肇润编著)》,每耗1L油料,排放空气污染物氮氧化物9g、二氧化硫3.24g、一氧化碳27g。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共消耗燃油1593.309吨,施工总工时118104工时,则施工期燃油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及排放速率为14.34t、0.121kg/h,二氧化硫为5.16t、0.044kg/h,一氧化碳为43.02t、0.364kg/h,燃油废气主要对作业点周边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排放量不大,经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周边空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3)运输路线沿线环境影响分析 ******居民,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主要环境影响为车辆粉尘、汽车尾气及噪声影响。 在天气状况不良的情况下,应禁止相关运输车进入道路,考虑运输过程可能******居民区附近时应禁止鸣笛并低速行驶通过。利用现有道路进行运输,罐车发生翻车事故导致物料散逸的可能性很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要对运输车辆进行车况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在未排除隐患前不许参与运输。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周边以及运输沿线的环境空气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也随之消除。经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燃油废气等,加强施工管理,其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用到的施工机械包括如挖掘机、推土机等,其满负荷运行时的噪声级见下表。 表4-4施工机械主要噪声源强
表4-5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
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单台机械设备在60m处产生的声级值均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要求。随着距离加大,均有明显衰减,至200m处噪声贡献值一般均在55dB(A)以下。 ******居民布设,因此施工机械噪声仅在运输过程中对附近村屯产生少量不利影响。******居民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施工固废为建筑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及隔油池内产生的废矿物油。 (1)土石方平衡 本项目不涉及大开挖工序,土石方可自平衡,不产生施工弃土,工程永久占地剥离的表土作为护岸工程中绿化用土及临时用地土地整治,不会对沿线景观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工程土石方平衡详见下表。土石方流向框图见下图4-1。 表4-6 工程土石方平衡表 单位: m3
本项目表土剥离后运至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场进行暂存,表土回填时该部分表土可作为护岸工程中绿化用土及临时用地土地整治。 图4-1 土石方流程框图 (2)建筑垃圾 本项目施工临建临时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3t,该部分固废随意丢弃会影响项目所在区的景观环境质量以及施工区环境卫生,可回收建筑材料送交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无法回收利用的采用运输车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 (3)职工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15t/d。生活垃圾若随意堆放,不仅影响施工区环境景观,而且影响施工区环境卫生,夏秋季节易造成蚊、蝇孳生或鼠类繁殖,导致疾病流行,进而威胁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因此,需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隔油池内产生的废矿物油 含油废水处置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废矿物油产生量约为0.07t,隔油沉淀池内收集的废油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场清运,不在施工区域内暂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占地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①工程永久征地 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35182m2,其中耕地0.94hm2,林地1.10hm2,草地0.21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3hm2,本项目施工对区域植物群落将造成一定损失,减少了部分生物量,其中永久占地生物量损失可通过后期生态护坡及保护植物异地移植得到一定恢复,并且永久占地面积相对较小,损失生物量也很微小,对区域整体植物多样性和植物生物量的损失是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本项目永久占地涉及林地、耕地、草地,因此工程施工前应对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本次环评剥离厚度耕地按30cm计、林地按15cm计,草地按15cm计,具体各地类实施的剥离厚度以项目表土剥离方案要求为最终方案。 总体而言,本工程造成的植被生物量损失占评价区范围总生物量比例不大,其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 ②工程临时用地 临时占地总占地面积为16200m2,其中耕地1.62hm2,本工程临时占地性质主要为耕地。工程临时占地对整个区域的土地资源影响较小,且其影响是暂时的,临时占地仅在施工期改变土地类型,施工结束后通过采取平整、回填、恢复草地等措施进行恢复,施工结束后进行复耕,恢复之前地类。 总体而言,本工程造成的植被生物量损失占评价区范围总生物量比例不大,其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 ******水务局作为实施主体以及生态恢复责任主体,施工前应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为30cm,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在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场内,剥离的表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用于护岸植被恢复。 本项目在采取有效措施对临时占地剥离的表土进行保护后,本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影响较小。 (2)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工程占地将减少植被的生物量,对工程所在区域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但本工程占用的各类土地占所在区域各类土地面积的比例较小,其影响只是在工程周边一定范围内,对于工程占地以外区域不产生影响。根据调查,项目永久占用的植被除耕地外均为常见和广泛分布的种类,无国家保护种和地方特有种,经济价值和科学价值不大。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工程永久占地区(耕地除外)植物物种和种群方面的植物体系的灭绝和消亡,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工程临时占地,待工程施工完毕后,将恢复原地类,破坏地表植被和影响土地类型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通过整地、植被恢复等措施恢复植被,可将对其影响降到最小。 工程施工活动将破坏施工区现有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使施工区附近的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活动范围缩小;施工噪声的干扰空气中扬尘增加以及施工人员活动频繁等因素将使栖息在工程附近的陆生野生动物和鸟类产生趋避反应,施工活动对施工区附近的野生动物将******居民点或者农田),因此,工程区附近没有大型野生动物和珍惜濒危野生动物活动。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区内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警示牌、宣传栏,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和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保护工程施工区域的动植物资源。 根据现状调查可知,评价区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没有大型野生动物分布,仅有一些常见的麻雀、家燕、喜鹊、乌鸦等常见鸟类,滨水处有蛙类等两栖类动物,还可能有啮齿类哺乳动物与鼠类等,调查期间没有发现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繁殖地。 工程占地区域及可能影响区内的动物为常见野生动物,其生境在小绥芬河沿线广泛分布,且工程规模较小、施工时间短,影响范围也有限。在工程施工时这些野生动物产生趋避反应,一时将离开施工区,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这些影响也将消失,上述野生动物将回归施工区,因此,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影响不大。 (3)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考虑可能对水生生态产生影响,部分建筑物采取围堰施工方式,施工期可能导致水体短 期内悬浮物含量增加,从而对工程附近和下游水体中水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范围都局限于下游一定长度的水体,影响时段仅为施工期。 ①对鱼类的影响 根据水生态调查结果可知,工程所在河段内未发现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分布、洄游通道。并且本工程的护岸工程等均可在非汛期或者一个枯水期内施工完成。根据水文资料、水面线及工程设计情况,工程施工时水位均低于工程设计建基面或者护脚高程,因此,本项目施工对小绥芬河鱼类的影响甚微。 ②对浮游生物的影响 施工点周边水域悬浮物浓度有可能急剧增加,水体透明度下降,浮游植物光合作用受影响,其生长和繁殖活动将减弱,继而导致其生物量下降;当施工段推移后,原施工区短期内底质中营养盐释放,悬浮物沉降,透明度增加,使周边水体生产力提高,浮游植物生物量将增加。浮游动物主要以浮游植物为食,其种群资源量变动趋势将与浮游植物变动趋势基本相近。尽管本工程施工作业对浮游生物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当施工结束后,水体混浊降逐渐消失,水质将逐渐恢复,随之而来的便是生物的重新植入,浮游生物的重新建立所需时间较短,本工程施工作业对浮游生物的影响是可以在短时间内消失的。 ③对底栖动物的影响 施工点周边水域悬浮物浓度有可能急剧增加,将造成河流底栖动物的损失,但由于底栖生物的繁殖量尚快,生命周期较短,故自然增殖恢复也较容易,损失对底栖生态环境影响小。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废水及含尘废水的整治,施工场地产生的车辆及机械冲洗废水经收集汇入临时隔油池、沉淀池中处理后回用。 ④对水生植物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堤防、护岸、建筑物工程,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考虑可能对水生生态产生影响,部分建筑物采取围堰施工方式,施工期可能导致水体短期内悬浮物含量增加,从而对工程附近河流水中水生植物产生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范围都局限于下游一定长度的水体,影响时段仅为施工期。本工程施工结束后可增强河岸的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小绥芬河周边耕地和水质,并减少水土流失,随着生境异质性的恢复也使生态系统的水平和垂直结构更完整。从而使整个水生生态系统发育更成熟,其质量、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将得到提高,有利阻止或减缓生态环境的恶化。 ⑤对水文情势影响 本项目建设堤防、护岸、建筑物工程,护岸工程遵循“按故道治河”的治理原则,尽量保持原河岸面貌,以河岸整坡为主,保持河道弯曲、平顺、生态的自然形态,所以工程实施对水文情势影响较小。 (5)水土流失影响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水利建设类工程,呈线型分布,工程建设将改变占地区的地貌形态、占用、损坏地表植被,损失一定的植被生物量,影响施工区周围环境的植被覆盖率和数量分布。同时,土壤结构也受到一定的破坏,降低原地表水土保持功能,加剧项目区水土流失的发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施工占用扰动一定数量土地,使项目区植被覆盖度降低,破坏自然植被保土、保水的生态功能,同时也降低土壤抗蚀能力。 ②施工期间土渣临时堆置,如果不进行防护,遇到强降雨渣面易坍塌,渣体稳定性受到威胁,会产生流失。 工程沿线布置距离河道较近,施工期间建设活动对占地区扰动剧烈,易产生水土流失,径流冲刷后流入河道,将增加河道泥沙含量。 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的影响是暂时的,工程结束后,经过采取土地清理、回填、平整和绿化等措施,其不利影响可基本得到减免。因此,工程临时占地的影响是暂时的,通过生态措施可以得到恢复。 本工程实施后,工程建设的草皮护坡将增大流域的绿化面积,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 针对本工程,在主体工程区的临时堆放场四周采用装土编织袋进行拦挡防止水土流失,严格按照设计时序施工,避免在风雨天气施工,增强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建立健全施工监理体系;在施工道路两侧布置排水沟,拦截径流,避免对路面的冲刷;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对施工场地做了进一步整坪压实,施工临建区周边设临时排水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堆放的渣土及时清运,恢复植被,对施工临时占地区进行全面整地,恢复土地原有功能。工程建成运行初期植物处于成活生长期,防风固土能力较差,故存在一定强度的水土流失,土壤侵蚀类型为水蚀,待植物措施逐渐发挥水土保持作用后,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方得到消除。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施工场地临近河流,临近施工道路,汽车运输过程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如撞车、侧翻等,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则有可能导致物料泄漏,则泄漏物料有可能进入附近水体,对附近水体造成事故污染影响,同时施工机械如操作不当或事故状态会发生漏油事故,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前提下可减少项目运输物料过程及施工过程的风险发生概率。 |
来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何伟
校对:宋静
一审:何伟
二审:宋静
三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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