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智能检测认证产业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0116-04-01-233146 | ||
投资项目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智能检测产业园一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智能检测认证产业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智能检测认证产业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友谊路102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范围: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智能检测认证产业园拟分四期建设。本项目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智能检测认证产业园一期,拟建设总建筑面积10512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0919㎡,包括倒班楼25894㎡、办公配套用房15029㎡、中试车间49996㎡;不计容建筑面积14205㎡。(注:以上数据以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 ||
招标内容 | 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标段内的全部设计阶段设计,设计深度需满足政府主管部门设计报批深度以及设计规范的要求,包括场地的基坑支护设计、地基及软基处理设计、市政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概算编制(含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控协调工作(如有)、与本项目所有设计阶段相关的设计等工作。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如有)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98.6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1)、(2)资质证书:(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并负责设计工作的一方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方(或主办方)名称,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方(或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第1.4.2(2)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第1.4.2(2)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1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3日 8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3日 8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3日 8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友谊路10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谢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A栋503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619 |
招标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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