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FJHH2025029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内容公布如下:
一、修改、补充通知内容: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及第三章招标货物及要求中的“(4)本项目所招标货物为纯电动公交车,车辆装载动力电池容量不低于 250kwh.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日录》目录中的产品。以上要求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满足以上条件者,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修改为“本项目所招标货物为纯电动公交车,车辆装载动力电池容量不低于 250kwh.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录中的产品。以上要求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满足以上条件者,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一)”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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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