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文旅区市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二标段设计(JZSJ-202506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506SZ-******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荆州文旅区市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楚经发审批【2024】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文旅区市政核心开发区域,主要涉及枣林片区、朱河片区及凤凰片区。本项目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枣林集镇,范围为育德南路以南,楚都大道以北,师德路以东,荆沙铁路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是针对既有排水管网破损、塌陷、脱节部分及易涝积水、雨污管网错混接等问题实施全面改造,包括改造排水管网54.289千米,新增雨污水检查井3556座、雨水篦子1222座及其他改造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泵站2个,增设临时污水提升泵站2个、移动抽水设备5套;疏挖排水渠道4千米等。本项目二标段建设内容为:为对枣林集镇(育德南路以南,楚都大道以北,师德路以东,荆沙铁路以西)既有排水管网破损、塌陷、脱节部分及易涝积水、雨污管网错混接等问题实施全面改造。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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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荆州文旅区市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二标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5。其中:方案优化及后续服务为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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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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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投资额不少于21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如未体现项目规模及完成情况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及近期连续3个月企业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6.2、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扫描件); 3.6.3、信誉要求: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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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07日至2025年06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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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30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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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2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4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07日至2025年06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5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6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
6.7 本项目拟采用远程异地及“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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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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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行政监督 | |||||||||||||||||||||||||||||||||||||||||
******建设局,电话 ******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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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6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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