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 8月 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ln2025-021
项目名称:明山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69万元
最高限价:8.69万元
采购需求:为明山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及明山区馨园漫水桥新建工程的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 29 日下午16:00至2025年8月 1 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 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5 年 8月 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不予返还)。
注: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采购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36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22-3栋8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中路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43 5601 0000 0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 8月 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ln2025-021
项目名称:明山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69万元
最高限价:8.69万元
采购需求:为明山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及明山区馨园漫水桥新建工程的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 29 日下午16:00至2025年8月 1 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 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5 年 8月 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不予返还)。
注: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采购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36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22-3栋8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中路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43 5601 0000 0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