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2025年度视觉感知与智控技术在制丝加料加香过程的应用研究采购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2.2 项目规模:/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169.60万元(含税)。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研究加料加香过程视觉感知与智控技术,研发一种雾化监测调控装置,通过搭建加料加香过程优化调控与加料加香均匀性关联预测模型进行仿真交互,实现实时监控雾化效果及自动反向调控。改善加料加香均匀性,提升加料加香料头料尾稳定性及批内感官质量,减少加料加香故障和质量缺陷的产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8 工期:
1.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总体方案的设计,并报送招标人确认。
2.接到招标人通知,90个日历天内完成硬件设备开发、物流到货、安装调试后,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指标,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
3.完成硬件调试运行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程序开发、数据集成、雾化状态监测调控等系统功能性调试,采集监测数据以备数据分析应用,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指标,达到试运行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测试报告等材料。
4.完成系统功能开发上线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雾化状态与加料控制参数的关联模型、雾化状态与香精香料均匀性关联模型雾化仿真预测模型的构建,设计并实施加香、加料均匀性提升调控实验,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指标,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建模分析报告、实验总结报告、结题报告等相关材料。
注: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开展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9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低于一年,自项目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提供近两年(2023-2024)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提供说明)。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3.1.6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拟派团队成员须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名,上述3名人员须由投标人单位人员专人担任,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局鲜章的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的有效打印件为准。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时间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②拟派往本项目团队成员应包含机械、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至少1名,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局鲜章的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的有效打印件为准。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时间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1.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20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4.1.2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委托时);
到******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二楼)处获取招标文件。
4.1.3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注:未在条款4.1.1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将完整、有效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的,视为逾期获取,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请与招标机构联系。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5.2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递交至指定地点(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5.3为避免迟到,请投标人务必提前到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9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 开标地点、方式
7.1******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18号)商务楼四楼1评标室。
7.2开标方式: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现场会议参与。
(2)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钉钉会议”远程视频参与。
(3)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会议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条”。
7.3若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请通过视频或电话方式即时提出,参加现场会议的现场提出,招标人将现场答复。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邮件方式将开标一览表发给通过“钉钉会议”视频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通过“钉钉会议”视频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通过邮件方式对开标一览表进行签字确认并将签字确认后的开标一览表扫描后回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未在开标期间提出异议或未按期回复邮件的,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
联 络 地 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1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 系 电 话:******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B座24层
******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
联系人:李梦瑶、禹海波、罗朝辉、蒋伟鸿、何侃、杜凡、沈强
电话:0877-****** 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