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辽源市东丰县三合乡蚂村十一组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厂址位于辽源市东丰县三合乡中心村十二组,占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占地面积6615m2,建筑面积3500m2。厂区东******有限公司,南侧为农田,北侧隔路为农田******居民为东侧15m的中心村十二组。本项目建成后年烘干水稻1万吨。 |
吉林省洪实******有限公司 |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及烟尘,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3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废气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锅炉定期排污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水泵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定期设备维护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处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4类标准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除尘器回收粉尘和废布袋。锅炉灰渣、除尘器回收粉尘外运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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